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我会积极组织党员参与市直机关开展的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我讲党课”竞赛活动,现请各有资质及意向的企业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贸促会“我讲党课”微视频制作 (二)项目内容 制作及拍摄与改革开放及“海丝博览会暨海交会”相关内容的视频,要求符合舞美主屏尺寸长12米,高5米,可按3:1.28比例制作,输出2K。 二、评比方式 以12000(含税)作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在同等要求基础上,选择最低报价企业采购。 三、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需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质量、服务承诺书; 4.项目设计样稿及报价明细表(样式自拟);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五、报价文件提交 1.请各报价人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点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至仓山区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29(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15980654827)。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采纳。 3.报价人应保证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因报价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 公告期从2021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福州市贸促会 2021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