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 海丝博览会暨海交会办公室改造 (二)项目内容 1、铝合金框玻璃隔断墙位置调整(7米长*2.5米高) 2、加装轻钢龙骨双面隔断墙(两面墙合计29平方米)。 二、评比方式 以15000(含税)作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在同等要求基础上,选择最低报价企业采购。 三、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需全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质量、服务承诺书; 4.项目设计样稿及报价明细表(样式自拟);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五、报价文件提交 1.请各报价人于2021年11月1日上午9点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至仓山区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28(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1360082202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采纳。 3.报价人应保证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因报价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 公告期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