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6、28、29(29.01、29.02除外)、31(31.05除外)、39(39.01、39.02、39.03、39.07、39.08除外)、42—49、57—59、61、62、64、66—71、73—83、86、88、91—97章项下货物,使用了非原产材料制造或者加工后,产品发生了4位级税则归类改变,且产品的税则号未落入PSR清单时,此类货物的原产地标准可以判定为C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