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贸促商机> 正文
福建采取降费率、“减”“免”“缓” 减轻企业负担
2022-10-10 16:22: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薛莞馨

(记者 张立庆)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应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福建积极发挥社会保障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推动社会保障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协同联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福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榕介绍,福建省主要采取降费率、“减”“免”“缓”两项措施,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出台的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受益面广、落实及时,得到企业普遍欢迎和高度认可。

降费率方面,2019年5月1日起,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8%降至16%。2015年3月起,福建省开始执行阶段性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费率由3%逐步降至1%;同时,工伤保险也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减”“免”“缓”方面,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福建省按照国家部署,顶格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最大范围、最大幅度、最长期限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减”:2020年2—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2020年2—12月,全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据统计,2020年共减免企业社保缴费261.2亿元,其中减免养老保险费241.6亿元。“缓”:2022年,对全省餐饮、零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据统计,4—8月申请缓缴企业共8050家,缓缴金额3.7亿元。

在此基础上,福建省还加大对省内疫情地区的支持力度,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2022年因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企业,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理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补缴养老、失业保险费,延缴期间同样可申请免收滞纳金。

版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州市委员会 中国国际商会福州商会 闽ICP备09009781号 公安备案号:350104023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