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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法协同聚合力 柔性息争优营商 ——闽侯县贸促会依托“商事共享法庭”高效化解工程欠款纠纷
2026-08-12 15:09:32 来源:闽侯县贸促会 责任编辑:翁莉

2026年4月,全市首家商事共享法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站)在闽侯县贸促会正式投入使用,这也是闽侯县贸促会与闽侯县人民法院签署《关于推进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合作协议》后落地生效的第一个企业商事纠纷化解平台。共享法庭依托县贸促会特聘的闽侯县贸易促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批6名特邀调解员,着力搭建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打通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贸促调解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诉调无缝衔接,解决企业商事纠纷化解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形成诉前引导、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闭环办理。商事共享法庭成立以来调解涉企案件2件,标的额37.1万元。

典型案例

2020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间,某净化工程公司与某科技公司先后签订多份工程合同书,约定由某净化工程公司负责某科技公司的车间及办公室改扩建工程。合同签订后,某净化工程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各项施工任务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后某科技公司拖欠工程款近22万元,某净化工程公司催讨无果遂诉至闽侯法院,要求某投资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案件调解

一是深挖案情摸清底数。闽侯县贸促会接到闽侯县法院移送的诉前调解案件后,迅速安排商事共享法庭特邀调解员对接案件、梳理卷宗资料,全面摸清案件争议起因、纠纷过程及核心症结,精准掌握案件全貌。随后,调解员逐一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与争议意见,结合工程行业特点及司法调解工作经验,研判确认案件具备调解基础、存在和解空间,随即依托商事共享法庭启动专项调解工作。

二是聚焦痛点找准症结。本次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合同双方对工程总造价、已付金额及剩余尾款数额均无争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项目合同归档材料、履约佐证资料的认定标准不一。其中,工程甲方为国有企业,对工程款拨付有着严格的合规审查流程与材料审核标准,所有尾款结算均需完整的合同内页资料、履约凭证作为审批依据。因项目建设年限较早,部分配套归档资料存在缺失、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剩余工程尾款长期无法完成审批结算、拖欠未果。经沟通确认,甲乙双方均无对立诉讼意愿,一致认可并愿意依托贸促会商事调解平台妥善化解纠纷。

三是柔性调处案结事和。调解员立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良性发展的核心原则,采取背对背分开沟通、面对面集中磋商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向甲乙双方细致解读建设工程结算相关法律法规、行业交易惯例及诉讼风险,逐一梳理双方诉求的实现难点与落地可行性。同时,积极引导双方跳出对立思维,秉持实事求是、互谅互让、互利共赢的原则,立足项目实际情况,主动协商完善资料、结算回款的可行方案,共同商议双方均认可的尾款处置方式与解决方案。

调解结果

最终,在调解员充分释法明理、细致剖析利弊、居中协调斡旋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经过多轮友好磋商、充分沟通协商,均表示愿意换位思考、各退一步、互利和解。工程乙方积极配合补齐完善项目合同内页资料、履约佐证材料等相关归档手续,全力配合甲方合规审查工作;工程甲方在材料审核无误后,一次性足额结清全部剩余工程尾款,系列工程款拖欠纠纷得到彻底、高效化解。

典型意义

本系列案件是建设工程领域高发的工程款拖欠纠纷,闽侯县贸促会积极践行“贸法联动、优化营商”理念,依托商事共享法庭平台,通过法官与特邀调解员联动协同调解,实现司法普法释法与工程行业规范、结算惯例有机融合,引导涉案企业摒弃诉讼对抗、主动沟通磋商,最终促成多起工程款纠纷一揽子实质性化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调解平台整合司法审判、商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优势,优化升级“行业调解+诉调对接”工程纠纷化解机制,高效推动工程欠款类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实质解决,在规范工程建设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施工企业合法权益、提振行业经营发展信心的基础上,助力甲乙双方互利共赢,为持续优化县域工程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城乡建设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累了成熟经验与务实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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